【案情简介】

李某某2014年从菏泽农村到烟台市区打工,与烟台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2015年在工作时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L1);脊髓圆锥损伤;双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腰2横突骨折。

2015年李某某受伤事故经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2016年经烟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七级。

烟台某公司支付了医疗费用,李某某出院后与烟台某公司协商工伤赔偿等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某于2017年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我所律师办理此案。

律师当即联系会见了李某某及家属,认真听取李某某对事故发生前后经过的陈述以及对案件处理的要求,听取了李某某及家属的意见后对该案进行了相关法律规定的讲解,并办理委托手续,告知诉讼风险。2017年律师代理李某某向烟台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烟台某公司支付工伤相关待遇,按时出席了仲裁庭审,并参与了一审、二审及执行程序。

【争议焦点】

第一,李某某的月工资计算标准;第二,李某某停工留薪期时长;第三,是否应当支付李某某生活津贴;第四,是否应当支付李某某护理费。

【办案思路】

首先,要确定李某某的停工留薪期时长,因其不仅关系到李某某的工伤待遇是否公平,也关系到后续各项诉请的计算起始时间及时长;其次,要明确生活津贴及护理费的支付依据及条件;最后,列清李某某的每月工资及出勤情况。

【解决方案及工作摘要】

第一,多次与李某某沟通各项诉请,并讲明各项诉请的计算方式、计算标准及诉讼风险。李某某自2015年10月中下旬入职,具体入职日期不详,10月份工作不满一个月,律师计算月均工资时10月工作天数按照整月、半月、不予计算等方式进行了演算,最后鉴于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计算月均工资时应当将10月份扣除不予计算,从11月份开始计算整月平均工资,排除不确定因素。

第二,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李某某的伤情至少可以停工留薪6个月,庭审中烟台某公司坚持同意4个月停工留薪期,对于停工留薪期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合意需要进行鉴定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多次与烟台某公司进行调解,并征求李某某的意见,双方对其他各种申诉也一直无法达成调解,案件陷入僵局。既然无法达成调解,律师认为在此期间应该支持李某某进行停工留薪期鉴定,鉴定期间还可以再次进行调解,如果鉴定结果好,也能成为李某某有利的调解条件。遂动员李某某鉴定,开始李某某对鉴定是疑惑及抗拒的,其不懂停工留薪鉴定和工伤鉴定是独立的鉴定事项,不明白为什么要二次鉴定,律师多次电话沟通讲明鉴定的益处,征得李某某同意及授权,并与烟台开发区劳动仲裁委详询申请鉴定事宜,代为办理鉴定事项,递交申请,安排排期,最终进行了停工留薪期鉴定,案件重新步入正轨。

第三、办理案件过程中,律师查阅了相关资料,注意到关于生活津贴的支付,立即征询了其他同事,该条法律规定确实很少适用到,对该条是否适用持保留意见,但只要有可能就要尝试。律师庭审中应仲裁庭询问出具法律依据,对于该条的适用,既然法律没有规定需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而烟台某公司又为李某某申请了劳动功能障碍鉴定,说明该公司是认可李某某伤情未愈的,李某某应该适用该条规定。

第四,因地方条件的限制,对于李某某生活自理能力无法鉴定,律师依据李某某的伤情申诉了护理费,虽然仲裁庭没有采用律师的计算依据,但是也是支持了部分护理费,说明仲裁庭对该项申诉持支持态度。

第五,代理后续一审、二审、执行程序。在此过程中烟台某公司对生活津贴及护理费的支付不予认可,并提出应当扣减为李某某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执行调解过程中,因烟台某公司曾经为李某某购买了商业意外保险,并表示愿意配合理赔,综合诉讼风险、司法程序的复杂及审限,律师建议李某某和烟台某公司达成和解,自愿扣减社会保险及公积金,领取商业保险理赔金。最终,李某某与烟台某公司达成和解,于当日收到案款及商业保险理赔金,该案在春节前尘埃落定。

【裁决结果】

1、烟台某公司支付李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资42957.6元;2、烟台某公司支付李某某生活津贴15321.54元;3、烟台某公司支付李某某护理费19000元;4、烟台某公司支付李某某伙食补助费345元;5、烟台某公司协助李某某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以工伤保险基金主管部门核算为准。6、被告支付给原告交通费元。7、驳回李某某的其他申诉请求。

烟台某公司不服裁决起诉,一审败诉,后又上诉,二审亦败诉。

【案件点评】

从李某某2015年发生工伤到2019年李某某收到案款之日止,本案历时4年的时间,从劳动仲裁至执行程序,我所律师均参与其中,整个案件过程中的行政与司法的碰撞、老百姓与法律人的相互理解,点点滴滴均是今后的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

李某某来到烟台工作之前一直在老家务农,对法律知之甚少,让李某某从知道相关法律规定到理解为何如此申诉、为何需要鉴定、为何耗时如此之长、为何程序如此之多,需要律师进行大量的讲解和不断的沟通。虽然因鉴定程序花费了一些时间及费用,但得到的结果是非常值得的。这也是该区近几年在劳动仲裁阶段提出的为数不多停工留薪期的鉴定申请,并且结果超出申请人预期,给予一些怕麻烦而放弃权利的申诉人以鼓励和参考。

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众多,并且时间跨度较长,律师办理劳动纠纷案件时要认真翻阅法律条款,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利益的原则,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权衡诉讼时间与利益保障的矛盾,该放弃时适当放弃,该争取时决不妥协,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